为贯彻落实《中共新余市委办公室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 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余办字〔2017〕45号)精神,进一步构建新时代“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 的大普法格局,根据《新余市2025年度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结合中心职责,制定中心2025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及重点普法宣传活动安排如下。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 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引导广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者切实增强坚定拥护 “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上来。
2.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全民普法的全过程、各方面。着力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大众化传播、多维化解读,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军营、进网络,不断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贴近。
3.大力开展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宣传。组织“12·4” 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切实增强全民法治意识。充分发挥民法典在民商事领城的基础性作用,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着力解决法治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短板和问题,努力构建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全力服务高质量发展,做好“八五”普法总结验收。
4.扎实开展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利用各类普法阵地和媒体,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明确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推动全面从严治党。
5.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中心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把学法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每年集体学法不少于2次。 将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法律法规纳入班子会前学 法、重大决策前学法重要内容。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工作制度,每年至少组织1次现场或网络旁听庭审活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做到“既出庭又出声”。
6.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利用办公楼院落、楼道、走廊、电梯等载体,设立宪法及行业相关法治文化元素,打造法治文化基地。利用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深入开展“互联网+法治文化”行动,组织开展法治视频、法治动漫等法治文化精品创作。
7.重点宣传普及外资企业法、外商投资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政府投资条例及其配套法规规章。宣传民营经济促进法,省、市优化营商环境相关规章制度等。
8.开展重大普法宣传活动。一是利用驻地大湾区各地新余商会年会之际开展中央、省、市有关最新经济发展形势、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等方面会议和文件学习宣传。二是每季度联系一个驻地新余商会开展对接活动,做好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等方面宣传宣讲。三是利用新余市驻粤港澳大湾区流动党员党委平台,定期联动各地流动党支部开展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题授课。
新余市经贸合作服务中心
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