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新余市新宜吉合作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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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8 16:46 - 访问量:
新余市新宜吉合作示范区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中介机构征选公告
(2022 评 01—1 号)
一、征选咨询服务内容
以新余市新宜吉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为建设单位的环龙路、白阳路等七项市政工程项目(详见附表一)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工程竣工结算审查。服务付费标准:参照《江西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行业自律成本参考价》(试行)赣价协[2021]23 号,依项目基本工作内容付费。其中: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的计费基础为“招标控制价”,取专业调整系数 0.9;工程结算审核的计费基础为“评审审定结果金额×1.05”,不作专业系数调整,且不另作核减绩效付费。
二、征选工作根据《新余市新宜吉合作示范区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操作规程(试行)》规定,由新宜吉合作示范区投资评审办公室(以下简称评审办)负责组织实施与考核作业。
三、征选公告及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时间:2022 年 2 月 28 日至 3 月 4 日(共 5 天);
报名截止时间:3 月 4 日下午 5 时。
四、征选录用原则
1、新宜吉合作示范区按照省、市构建全面开放、规范高效、竞争有序、诚实守信的中介超市管理体系政策要求,结合示范区建设工程管理实际,实现服务采购与效益的有机统一,落实“客观、公平、公正、适用”原则采购工程咨询服务;
2、本批工程项目拟征选考察录用机构数共6家,要求据实考察考核备案,保证适用;
3、征选录用工作全程由区纪工委负责监督实施,保证公平、公正。
五、征选具体要求
1、新宜吉合作示范区工程造价咨询有偿服务组织征选工作,本着遵照省、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暂行办法”要求,遵循市场经济法则精神,严格征参选工作“操作合规、兑现承诺”要求。参选机构应具备“超市”审核确认的相关资质(资格),满足评审办实地考察与作业考核评价体系下的“服务优、评价高、信誉好”的要求;
2、评审办负责接收参选报名,将参选资格与初选筛选情况记录、报告、备案;
3、于报名结束次日上午电话通知初选结果和考察日程安排(未得电话通知即表明已筛除资格,通知人:王超,电话 15607909449),管委会即日安排由评审办 3 人、投资公司 1 人、规建部 1 人为成员、评审办负责人任组长的 6 人考察组。组长负责统领考察协调,成员负责评分与报告撰稿,纪工委可派员随组监督。实行成员“分工考察、统一评分、现场汇总”。统一形成考察报告和初定录用名单,报经管委会分管投资评审工作领导审批同意后,报请区纪工委审查备案;
4、征选及考察结果由评审办提请管委会党政班子会议审议议定后,根据组织考察备案并审议确定录用名单,同步于省网上中介超市依规直选、公布中选通知,依规办理后续录用流程,中选机构即期对接委托工作任务。
5、市场咨询服务机构必须本着需方为主导的原则,遵循双向选择、诚实守信、优胜劣汰的市场法则,认真读解《服务承诺书》(见公告附件二),严肃对待征选考察,审慎考量参选条件,对照承诺考虑合同风险。
6、报名参选需携带自主备齐的机构最新管理信息资料,含主要从业人员执业资格、业绩清单、收费标准要求、机构信誉等等装订成册(不作精装要求,数量1 份),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到评审办报名登记。
六、本公告发布于新余市政务服务网、微信公众号“新余发布”、“ 新 宜吉合作示范区 ”; 垂询联系人 :王超15607909449。
新宜吉合作示范区投资评审办公室
2022 年 2 月 26日
附件一:新宜吉合作示范区管委会投资项目(第二批,尚未招标项目)
新宜吉合作示范区管委会投资项目(第二批,尚未招标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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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工程名称 |
计划建设内容 |
总投资估算(万元) |
建安费(万元) |
工程建设其他费(万元) |
预备费(万元) |
1 |
环龙路(祥龙大道-祥云西路) |
道路北起祥龙大道,南至祥云西路,路线总长约1138m,为城市支路。道路规划红线宽20米。工程建设内容包括:车行道,人行道,排水设施,照明设施,交通安全设施、行道树、桥梁工程等,强弱电管道,给水管道、燃气管道一并埋设。 |
3821.3 |
3231.63 |
306.61 |
283.06 |
2 |
白阳路(环龙路-虎城大道) |
道路西起环龙路,东至虎城大道,路线总长约2032m,为城市支路。道路规划红线宽16米。工程建设内容包括:车行道,人行道,桥梁工程,排水设施,照明设施,交通安全设施、行道树等,强弱电管道,给水管道、燃气管道一并埋设。 |
6200 |
5294.27 |
446.47 |
459.26 |
3 |
长善路(祥龙大道-虎城大道) |
道路西起祥龙大道,东至虎城大道,路线总长约1550m,为城市次干路。道路规划红线宽24米。工程建设内容包括:车行道,人行道,桥梁工程,排水设施,照明设施,交通安全设施、行道树等,强弱电管道,给水管道、燃气管道一并埋设。 |
6285.03 |
5345.3 |
474.17 |
465.56 |
4 |
鼎湖路(长善路-祥云东路) |
道路北起长善路,南至祥云东路,路线总长约1294m,为城市次干路。道路规划红线宽24米。工程建设内容包括:车行道,人行道,桥梁工程,排水设施,照明设施,交通安全设施、行道树等,强弱电管道,给水管道、燃气管道一并埋设。 |
4285 |
3697.67 |
299.69 |
287.64 |
5 |
竹园路(虎城大道-祥云东路) |
道路北起虎城大道,南至祥云东路,路线总长约1838m,为城市次干路。道路规划红线宽24米。工程建设内容包括:车行道,人行道,排水设施,照明设施,交通安全设施、行道树等,强弱电管道,给水管道、燃气管道一并埋设。 |
3753 |
3185.89 |
289.35 |
277.76 |
6 |
荷山路(祥龙大道-祥云东路) |
道路北起祥龙大道,南至祥云东路,路线总长约2108m,为城市主干路。道路规划红线宽36米。工程建设内容包括:车行道,人行道,桥梁工程,排水设施,照明设施,交通安全设施、绿化工程等,强弱电管道,给水管道、燃气管道一并埋设。 |
15344.91 |
12808.46 |
1399.79 |
1136.66 |
7 |
示范区既有沪昆高铁欧下框架中桥改造工程 |
本项目道路长约369米,四车道,路基宽18米(14.5米车行道+2*1.0米硬路肩+2*0.75米土路肩),建设内容含路基、路面、排水、安全设施及道路范围内绿化等。建安费约903.8万元。 |
1519.05 |
955.31 |
438.311 |
125.43 |
附件二:新余市新宜吉合作示范区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中介机构参选承诺书
新余市新宜吉合作示范区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中介机构参选承诺书(与征选公告并载发)
本机构自主参加本次新余市新宜吉合作示范区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中介机构征选,向贵方评审办提交本《承诺书》郑重承诺如下:
一、机构资质承诺
本机构属依法设立,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工程造价资质、入驻江西省中介超市并有效存续的法律主体,机构主体或分公司(办事处)在新余当地从业一年以上(2021 年 1 月至今)。
二、人员配备承诺
(一)本机构在岗在职专业人员不少于5名,包括拥有造价师3名(其中一级造价师2名)以上;
(二)咨询服务进程中保证满足贵方委托业务的进度、质量及其报告出具要求,最后复核与审定人员具备相应的资质要求(二级造价师、一级造价师资质),否则无条件退出服务并接受合同约定的赔偿。
三、项目业绩承诺
本机构近三年来工程项目业绩总额不少于6亿元,从事公路、城市道路工程或类似市政工程项目作业(包括预算、结算或审核)单项工程造价 1000 万元以上不少于1项(或总量不少于 3000 万元的工程),并出具了咨询结果报告,证明材料以详见发出的结果报告书档案为准。
四、服务响应承诺
本机构确保:
(一)能熟练掌握应用新标杆套价软件;
(二) 贵方评审办提出现场踏勘、参加会议、汇报协商等对接与具体服务要求时,本机构指定相应人员能于规定的时间内到达参加;如遇紧急情况需要,能够在收到通知 1 小时以内到达;
(三)为保证满足必要的响应时间要求,本机构自行在新余市城区范围内或就近设置相对固定的办事处或点(包括具备办公设施设备和相应技术人员等条件)。
五、严格履约承诺
(一)如果本机构被征选录用承担贵方本批次工程项目的咨询服务,将无条件接受评审办根据实际进一步合理指定承担某一项或多项具体项目任务;
(二)中介超市发布中选公告 3 天内,本机构负责自行前往发布处取得中选通知并即期送达评审办,同时签定贵方提供的《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并当日提交履约金 3 万元整,严格履约。中选公告发布第 4 日内未达,评审办有权直接宣布取消本次受托资格,由本机构出《违托责任证明》陈述原因并表明“为不致贵方贻误工作,同意本机构已中选的‘***咨询服务项目’,由新宜吉合作示范区评审办即期另行直接委托其他本次中选机构承接相应任务”;
(三)本机构或当地办事处(点)内部已构建严格有效的项目质量控制体系,项目咨询作业经“编制(或审核)—复核—审定”程序,并最终由法律主体机构负责人签发结果报告;
(四)本机构将严格按照贵方评审办制定的工作任务计划,合理有效安排作业人员,按时保质保量提交中间结果和最终成果文件;非己方原因且确需合理延长期限的,将以书面提出请示陈述理由,并经由评审办本项目对接主审员、复核员、稽核人分析证明签字,报评审办负责人签字批准方延期,除此未按时完成的,评审办有权依合同处罚直至取消业务委托合同并计处罚金。其中:每延期 1 天相应扣减10%的咨询付费;延期达到 3 天,不作收取咨询费用并无条件全面提交已作业资料;
(五)本机构将本着依法依规、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咨询服务,保证咨询结果的正确合规性和达标准确率。以评审办评审审定的本项总额为基准额,设置达标率为“1-(本机构报告总额-评审办审定总额)㊣/基准额”,其中达标率处 0.95~0.90(含)扣减付费金额的 10%;0.90~0.85(含)扣减 30%;处 0.85 以下扣除 50%付费,并处全部没收保证金。达标率处 0.98(含)以上,奖励计费率上浮 15%计收费;处0.98~0.95(含)奖励上浮 10%计;
(六)咨询服务任务全面完成后,即期将项目全部资料移交评审办,并负责配合完成归档立卷工作。因本机构方原因造成原始资料缺失,无条件接受评审办确定相应责任追究处罚,承担损失或影响的全部后果。
六、廉洁从业承诺
(一)本机构近三年没有违反职业道德和违法执业行为,以《信用中国》查询或调查结果为准;
(二)本机构经征选录用,自愿交纳3 万元风险保证金,咨询服务履毕依照考核结果余额无息退返签收;
(三)本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经查实,本项目咨询费用可不予支付,并处一次性没收全部风险保证金。且在不能征得贵方谅解下不再在新宜吉合作示范区承接造价类咨询业务(包括对接工程承包方委托咨询业务、贵方可保留限制措施),情节严重的接受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提交严重不实(依“达标率”处 0.6 以下)或内容虚假的咨询报告;
2、隐瞒审核发现的重要问题或与被审核单位串通舞弊的;
3、利用审核工作之便从中获取任何不正当利益的;
4、审核发现重大违纪违规问题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
5、将受委托审核项目转包、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
6、违反保密纪律、回避规定和廉洁自律等其他要求的。
特此承诺!
承诺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机构盖章:
年 月 日